关于印发沈北新区全民健康计划(2021-2025年)行动方案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年03月30日 信息来源:区文旅局各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有关部门:
经区政府同意,现将《沈北新区全民建设计划(2021-2025年)行动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落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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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3月29日???????
沈北新区全民健身计划(2021-2025年)
行动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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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更好地实施我区全民健身计划(2021-2025),依据沈阳市《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》,结合沈北新区实际制定此行动方案。主要目标任务是到2025年,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基本达到55.8%,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行政村(社区)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,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少于2.7平方米(实际达到3平),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.3名。具体行动方案如下:
一、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
1.利用好周边闲置土地,为公园、广场做好体育基础设施和体育器材的配给。
2.新建或改扩建5个以上体育公园,新建全民健身中心(新建综合体育场馆占地16.067亩,建筑面积约1万㎡,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,区财政配套500万元)、公共体育场馆等健身场地设施,补齐10个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。
3.加强学校、事业单位等大型体育场馆开放,特别向青少年、老年人、残疾人倾斜。
责任单位:区文旅局(体育局)、区城建局、区教育局、区城管局、区残联及各街道办事处、社区
责任期限: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
二、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
举办8月8日“全民健身日”、“神州一歘”锡伯族嘎拉哈节、“亚泰城杯”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以及“一二九”长跑等主题活动,巩固拓展“怪坡冰雪运动”,大力发展足篮排、乒羽运动。
责任单位:区委宣传部、区文旅局(体育局)及各相关企事业团体
责任期限:2021-2025每年举行
三、加强健身指导服务
1.落实国民体质监测、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每天不少于1小时户外活动。
2.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及裁判员、运动员队伍。
责任单位:区工会、区文旅局(体育局)、区教育局、区残联及各街道办事处、社区
责任期限:2021-2025每年均举行
四、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管理
1.每年继续批复并指导体育社团、俱乐成立。
2.鼓励体育协会社团向街道、社区延伸,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(社区)。
责任单位:区文旅局(体育局)、区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、社区
责任期限:2021-2025每年均举行
五、体育运动产业布局
1.加大体育健身设施及场馆的投资力度,将投资815万元建设的标准体育场纳入到沈北新区“十四五”规划的重大项目计划投资。
2.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,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.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.3平方米执行,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步施工、同步投入使用。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。
责任部门:区文旅局(体育局)、区城建局、区城管局及相关街道办事处、社区
责任期限: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
六、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
1.保障学生每天校内、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。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、各级各类体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,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。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,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。
2.积极普及推广冰雪、水上、马拉松等户外运动项目,建设完善相关设施,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,如怪坡滑雪场二期工程、蒲河廊道生态环境整治和地产、旅游的开发等。
责任部门:区委宣传部、区房产局、区文旅局(体育局)、区教育局、区城建局、区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
责任期限: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
七、全民健身保障措施
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每年工作报告;健全支持全民健身发展的资金保障体系,逐年增加全民健身专项资金投入,促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均衡发展;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综合评价机制,形成媒体、居民、政协和人大代表共同监督和反馈的良好局面。
责任部门:区文旅局(体育局)、区财政局及相关街道、社区
责任期限: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
附件:
沈北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(2021-2025年)工作任务清单.doc
文件链接:关于印发沈北新区全民健康计划(2021-2025年)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
文件链接:关于印发沈北新区全民健康计划(2021-2025年)行动方案的通知解读图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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